強積金管理服務

強積金是為全港所有就業人士設置的退休保障制度,為本港退休保障制度其中一條重要支柱。除了部分豁免人士外,法例規定18至65歲的僱員及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,僱主亦必須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。法定供款額由僱主及僱員根據僱員入息各自供款5%,加起來共10%,一般是每個月供款一次。

集成信託計劃是最常見的強積金計劃。計劃把不同僱主及計劃成員的供款集合管理和投資,發揮規模經濟的效益。任何僱主、僱員、自僱人士、及擬開立個人帳戶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人士均可參加。

以下帳戶可於集成信託計劃下開立:

供款帳戶

• 滾存計劃成員在現職或自僱期間作出的強積金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
• 每個供款期的新供款會存入此帳戶

個人帳戶

• 滾存計劃成員在過去受僱或/及自僱期間所累積的強積金
• 滾存計劃成員透過僱員自選安排,從現職供款帳戶轉入的強積金

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

• 滾存計劃成員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
• 滾存計劃成員從其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轉移至該帳戶的強積金

特別自願性供款帳戶

• 滾存計劃成員的特別自願性供款

    市場現有12個強積金受託人管理24個集成信託計劃。根據積金局發表統計數據,截至2024年6月30日,強積金總資產值超過$12,200億,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則降至1.40%。

    有關帳戶開立、計劃檢討及轉移安排,歡迎隨時向我們查詢。

    最近更新:2024年10月8日

    我們期待為你的理財策劃及業務提供意見